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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派出所报案不给处理怎么办
派出所报案不给处理的,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或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即使报案人没有对公安机关的不作为行为作出申诉,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三个月以内未侦查终结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反馈侦查工作进展情况。
二、公安局立案会通知报案人吗
公安局立案会通知报案人的,任何单位、个人、受害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都有权利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立案后,前述机关会通知报案人。其中公安机关如果接受案件的,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报案人,报案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回执中注明。检察院和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属于自己管辖范围,进行立案的,会将立案通知书给到报案人。
三、立案和不立案有什么区别
找法网提醒您,立案和不立案区别如下:
1.严重程度不同,立案就意味着构成犯罪了,公安机关会一查到底;不立案多半最终会由双方进行调解解决。
2.结果不同,立案后公安机关会对案件展开侦查,寻找案件证据。不立案的话公安机关是不会对案件进行侦查程序的;
3.审理机关不同,立案就代表公安部门或法院承认这个案件的合法性,在公安局立案的,公安局就会进行追查定案。在法院立案的,法院就会进行审理裁定;不立案的,公安局就不存在去追查定案,法院也不存在审理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