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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最新规定
保险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最新规定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六条 [保险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保险诈骗罪判刑多久
保险诈骗罪判刑多久如下: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到十万元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五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到二十万元的罚金;找法网提醒您,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到二十万元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保险诈骗罪的既遂未遂如何判断
保险诈骗罪的既遂未遂的判断需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是否到了紧迫危险的程度。与保险公司订立合同只是为诈骗保险金创造了前提条件,属于犯罪预备。如果行为人之后没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仅是去参加活动了解其他保险项目,则刑法所要保护的法益,即保险活动秩序与保险公司的财产受侵害的危险性就比较小。只有当行为人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才能认为达到了紧迫危险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