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费是属于什么费用
诉讼费是属于管理费用。指当事人进行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具有经济制裁的性质,是败诉方的当事人对进行诉讼所花费用的合理负担。其中,案件受理费具有国家税收的性质,应列为国库收入。对民事案件依法征收诉讼费用,是世界各国的通例。对此,各国民事诉讼法典中都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关于诉讼费用的征收标准、计算方法等问题,则另以单行法规的形式予以公布。
二、民事诉讼费的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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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费用标准是: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2.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4.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法院诉讼费多久可退回
找法网提醒,诉讼费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
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