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最新法律的道路竣工验收程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适用最新法律的道路竣工验收程序如下: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区别
1.时间上有所不同,前者比后者在时间上更为靠前。
2.验收主体不同,前者是法人组织进行的,而后者则是由政府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等机构联合组织进行。
3.从性质来看,前者为项目管理机构行为而后者是政府行为。
三、竣工验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找法网提醒您,竣工验收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在竣工后对工程进行验收时,都需要填写相关的表单,这个时候就需要注意一点,上面的工程或项目名称必须和最开始订合同时用的名称一致。
2.在填写验收的具体项目时,一定要和验收材料相符合,直白的说就是你做了多少个项目的验收就写几个,这样才能保证前后是一致的。
3.需要交给甲方的材料中还要有材料合格证,并且要准备4份完全相同的材料,有需要的话,还可以另存一份作为备用。
4.一旦验收工作完成了,马上对结算书进行填写,申报审核以争取能更早拿到结算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