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款有哪些必要的法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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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民间借贷一般需要下列证据:当事人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此外,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如何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有效性
1.确定了民间借贷的主体。新司法解释确认了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也就是说,即使双方均为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他们之间发生的借贷关系也属于民间借贷。
2.保证人身份判定标准。找法网提醒您,实践中存在他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被债权人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保证人责任的情形。
3.非典型性担保合同。
4.利息保护标准与范围。新司法解释规定,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民间借款起诉时效规定多长时间
民间借贷起诉的时效为三年。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表示立即履行,但实际上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2.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明确的履行期限的,实际上双方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更为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表示否认债权的存在;
4.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