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一般几次判决
(相关资料图)
法院一般两次判决,具体如下:
1.法院一般只开庭审一次。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对于同一案件,通常经由一审和二审就终局了。如果二审发回重审,则一审法院重新作出判决,不服第二次一审判决的,还有权上诉,二审法院不能再发回重审,必须作出判决,对二审判决不服的,不能上诉;
2.可以直接申请上一级法院再审,或通过申请与二审法院同级的检察院提起民事抗诉再审,就是申诉,上级法院要组织召开听证会决定是否受理申诉。
二、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可以执行几次
法院执行没有几次的问题,会一直执行到判决内容履行完毕为止。如果遇到被告没钱等无法执行的情况,法院可能会中止执行,待该情况消失后恢复执行,直到结案。执行期间法院一般不会通知,最好是当事人自己多与执行法官联系了解执行情况。
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三、判决书应包含的内容
据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书内容包括: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