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处理时长有多久
一般来说,工伤鉴定所需时间为60天,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个人提交工伤鉴定申请,等待劳动行政部门通知后,工伤职工到指定地点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束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费用可以先自付,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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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认定结论做出后,劳动者如果伤情确实严重,比如已经构成骨折等伤害结果,那么很可能会构成伤残。这时候劳动者需要在伤情经治疗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时,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等级鉴定和护理等级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
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工伤鉴定所需提供哪些必要材料
工伤鉴定所需提供以下必要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鉴定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后,需要到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的,工伤部门会安排在专门的医院去进行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必须向社保部门出示工伤认定表和医疗诊断证明来获取相对应的伤残等级,再以此为依据下发给单位劳资人员,并根据鉴定结果来进行工伤赔偿。
三、对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
找法网提醒您,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