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留有隐藏。
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素质有限,因此,协议书中涉及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考虑不周全,措辞不严谨,容易产生纠纷。加上有些婚姻登记机关的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审查不严格,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导致留有隐患。
(二)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
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内容,不像法院的判决和调解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离婚后,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一定百分之百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通过法院达成的调解离婚,或是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才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一方不履行调解书或判决书的内容时,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强制措施使对方必须履行义务,更有保障。
(三)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该司法解释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二、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协议离婚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内容,另一方可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呢?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原协议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原告可向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离婚协议的特殊性质,只允许出现在夫妻协议离婚的时候。因此对于当事人婚内签订的离婚协议,一般来讲是认定为无效的。而在离婚的时候签订的离婚协议,也许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登记之后,那么才会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的行为由约束力。
三、离婚协议可以更改吗?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经双方合意,没有正当理由,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可擅自变更。
离婚协议书是在监誓人的监誓下,双方签字或按手印一旦形成,就具备法律效力,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
如果想要更改协议,只有两种办法:
一是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
二是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也是可以进行更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协议离婚的风险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协议离婚中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留有隐藏;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