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之规定,保险合同虽为保险代理人代签,但只要投保人已经足额交纳保险费,该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
二、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什么委托代理人是指受当事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诉讼的人。委托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出庭前必须向法庭递交授权委托书。在进行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往往需要明确委托人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因此,委托书中应注明委托人授权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一般来讲,委托代理人的权利来源于委托人的授权,常常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授权,代理权限一般限于:
(一)代为起诉、应诉;
(二)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
(三)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
(四)申请执行;
(五)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另一种是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除了上述一般代理权限之外,还可以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
三、代理人是什么意思代理人指的是自然人根据代理契约或授权书或口头约定,向被代理者收取一定佣金或者免费。全权或在一定的授权范围内,代表被代理人或者授权单位,在代理期限内行使被代理者的权力,完成相关的使命或者任务。代理人在实践中,还可分为委托代理人与法定代理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保险代理人代签投保单,保险合同是否生效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知识能了解到,一般是不生效的,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追认,保险合同生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