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完病后个人要妥善保存好看病的专用收据、处方(划价)、住院的结算清单(包括费用明细)、诊断证明。这是日后报销最重要的一部分。
然后,能否报销?能报销多少?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费累计超过起付线(退休职工1300元、在职职工1800元)以上,即可申请报销,需将全部收据及处方交到单位,由单位送医保中心、保险公司审核报销。
个人医疗费用在医院的结算:住院职工出院时,个人与医院直接结帐,属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医院与社保中心结算;出院后,将收据、住院的结算清单(包括费用明细)、诊断证明交到单位,由单位送保险公司审核报销。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特殊病门诊需由定点医院开具疾病证明交单位,由单位送医保中心审批。
此外,要注意报销时限,医疗保险中心规定一个年度指自然年,即到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最后,办理领取报销金额。收取医疗费报销单据的时间为:每月10日-15日的每个工作日上午。报销时需要携带《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或《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首页的复印件。
报销回来的医疗费,将打入职工工资卡中。
二、门诊医疗商业保险报销哪些内容,能报销多少费用(一)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二)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三)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四)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五)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三、医疗保险报销需要什么材料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二)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三)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四)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五)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六)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七)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商业保险医疗报销程序的相关知识,公司进行医疗保险的赔偿是相关的法律明确规定的,所以这也是一种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