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构成事实婚姻的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对于事实婚姻的当事人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同居不构成事实婚姻的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构成同居关系的双方要求离婚的
1、先去补办结婚登记,结婚的效力一般追溯到两人同居生活时。
2、双方不同意补办结婚登记的,法院直接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三)办理结婚登记,但是结婚证遗失的
结婚证遗失之后要求离婚的,有两种处理方式:
1、离婚前双方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然后再离婚。
2、因为办理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一般都有备案,到领取遗失的结婚证的婚姻登记处查结婚档案证明,就可以携带该证明到法院起诉离婚。
二、有户籍证明可以领结婚证吗有户籍证明可以领结婚证。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具体有: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没有户口簿、身份证的也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三)另带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办理登记手续可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三、法律婚姻但未事实婚姻可以离婚吗可以离婚,已经形成法律婚姻的,就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来解除婚姻关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是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是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事实婚姻还存在,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没有结婚证是否可以离婚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区别对待的法律知识。总的来说,如果是结婚证遗失所以没有结婚证的,那么就需要双方先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然后再离婚;也可以到婚姻登记处查结婚档案证明,然后携带该证明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