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不同主要表现为
来源:找法网 发布时间:2023-01-12 13:07:28

一、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不同主要表现为


()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不同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合同的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其重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存在,而合同的有效与否则是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其重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能否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其结果只能是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而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其结果则有生效、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等多种情形。

2.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只要具备意思表示这一基本事实,合同即告成立。而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有效。

二、合同有效的法律约束力

合同有效的法律约束力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自成立起,合同当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约束。

2.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解决。

3.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外,当事人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书就是解决纠纷的根据。

三、合同没有生效可以解除吗

合同没有生效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解除并不以合同生效为要件,解除合同只需要满足法定的或者约定的条件即可,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标签: 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 合同当事人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