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侵权责任和无过错区别在于
来源:找法网 发布时间:2023-01-24 08:14:01

一、过错侵权责任和无过错区别在于

过错侵权责任和无过错区别在于如下几点:

1.责任的性质


(资料图)

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补偿功能是它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特征,因此,它不能起到预防不法行为之作用,而过错推定仍然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只是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此过错推定还是具有一般民事责任的教育、惩罚等性质。

2.责任分担情况

由于无过错责任的基本思想是对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因此在侵权领域中,无过错责任往往和保险制度联系在一起,通过保险制度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而过错推定,因为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加害人未能尽到义务,所以要对受害人提供补偿,它并不以保险制度而分配损失。

3.免责情况

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损害发生,就应承担责任。并不存在免责的事由,而过错推定承认加害人有反驳的机会,在存在不可抗力时,也有机会免责,所以它并不是一种纯粹的归责方法。

二、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

无过错责任有如下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找法网提醒,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

3.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不必过错。是指责任的承担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在认定责任时无需受害人对行为人具有过错提供证据,行为人也无需对自己没有过错提供证据,即使提供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应承担责任。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况

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如下情况:

1.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免责事由损害结果是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

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免责事由是受害人或者第三人的过错。

标签: 过错侵权 产品缺陷 动物致人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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