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会有哪些?
丧失继承权的条件如下: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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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二、遗嘱可以剥夺继承权吗
遗嘱可以剥夺继承权,但是也存在例外情况。对于缺乏劳动能力的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能剥夺继承权。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三、继承权丧失的特点
继承权丧失有以下特点:
1.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2.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继承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所以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3.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公民的继承权只有存在《民法典》规定的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才丧失继承权。
4.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
继承人对某个被继承人有依法应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时,仅丧失对该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某人故意杀死了父亲,便丧失了对其父的继承权,但他仍有权继承其母亲和妻子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