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离婚的相关问题都有什么
涉外离婚的相关问题都有案件的管辖法院以及离婚方式等。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
1.管辖法院。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由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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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婚方式。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二、涉外离婚一方不回来怎么办
涉外离婚一方不回来的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找法网提醒,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离婚的材料齐全后,法院会开庭,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法判离。
三、涉外离婚起诉需要什么程序
涉外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1.撰写离婚起诉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2.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法院审查起诉材料,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会立案;
4.法院开庭前三天通知诉讼当事人开庭时和地点;
5.参加庭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