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执行人一般多久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一般2-3个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正常情况下,法院执行立案后大概2-3个月的时间,在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后,会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因为必须通过各种执行措施施行后,确定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才能决定纳入失信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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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怎么去除掉
找法网提醒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去除掉的办法是尽快履行义务,只要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则会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之间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向法院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三、什么情况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1.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6.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