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离婚将如何管辖
涉外离婚的管辖如下:
(资料图)
涉外婚姻的诉讼由中国人民法院管辖,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
涉外离婚财产的分割,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进行分割。
二、涉外婚姻离婚有哪些处理办法
涉外婚姻离婚有下列处理办法:
1.协议离婚
需要双方在签好离婚协议书之后,共同到中国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找法网提醒,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诉讼离婚
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三、涉外婚姻的特征
涉外婚姻有如下特征:
1.在婚姻主体上,一方必须为中国公民,包括具有中国国籍并居住在中国的人,以及原为外国血统的外国人,但现已丧失或放丧了外国国籍,加入了中国国籍的人;另一方必须为外国人,包括外国血统的外国人,中国血统的外籍人,定居在中国的外国侨民和无国籍人。
2.必须在中国境内办理婚姻的。无论是当事人要求结婚、离婚,还是恢复结婚,都是由中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办理。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结婚,一律适用中国婚姻法中有关结婚条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