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的分包方式有哪些
建设工程的分包方式分为:
1.成建制的劳务分包,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劳务作业;
(相关资料图)
2.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雇用工人;
3.自带劳务承包,是指建筑劳务分包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
二、建设工程的分包应该符合哪些条件
建设工程的分包应该符合的条件是:分包主体具有相应的资质;分包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主体结构施工不得分包,非主体结构工程可以分包;工程不得全部分包、不得再次进行分包。
三、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产生纠纷原因
1.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根据《建筑法》和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从业资格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的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禁止施工企业向无质资或不具备相应质资的企业分包工程。
2.因履约范围不清而产生的纠纷:在施工实践中,总包单位与分包商之间因履约范围不清而发生纠纷的现象屡见不鲜。造成履约范围不清的主要原因是分包合同条款内容不规范、不具体。因此,在订立分包合同时,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进行订立。
3.因转包而产生的纠纷: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找法网提醒您,建设工程转包被法律所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