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的鉴定主要有哪些步骤
医疗事故的鉴定主要有以下步骤:
(资料图片)
1.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
2.组成鉴定组 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
3.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
4.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材料
1.进行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需要准备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进行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需要准备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进行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需要准备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进行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需要准备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医疗事故鉴定需多长时间
医疗事故鉴定需45日。找法网提醒您,医学会应当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7日前,将鉴定的时间、地点、要求等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根据鉴定结论作出,其文稿由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