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合法的吗
企业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是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借款合同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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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包含有如下内容:
1.借款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找法网提醒,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给法人的货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个体户和农民的贷款应是人民币。
2.贷款种类。以用途分类来确定该贷款是属于何种贷款,如基本建设贷款、农业贷款、企事业流动资金贷款等。
3.借款金额。借款方需增加借款金额的,必须另行办理申请和核准手续,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4.借款用途。必须明确规定贷款的用途,并应符合国家批准下达的贷款计划文件的规定。贷款必须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银行对贷款的使用有权监督。
5.借款期限。各项贷款的还款期限,应根据贷款用途的实际情况,按贷款类型协商议定,严格履行。
6.借款利率。贷款利率,必须在借款合同中规定。
7.还款。
8.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
三、民间借款合同有效期为几年
民间借款合同有效期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如果没有约定,当事人可以随时主张解除,如果一直未提出解除则存续期间一直存在。不过这个有效期并不意味着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法定的,为3年,从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