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整计划执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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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计划执行期限是没有强制性规定的,而是交由各方当事人通过重整计划协商确定,如果债权人愿意接受一个很长的执行期限,主要合法并且不损害社会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法律没有必要禁止。找法网提醒,在执行期之后如果企业还没有恢复良好的经营,企业就会宣告破产。
二、哪些企业能够破产重整?
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能够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已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破产重整的流程
破产重整的流程如下:
1.相关的利害关系人(持股超过10%的股东、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的申请。
2.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3.法院指定管理人。
4.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5.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6.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