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吗
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二、股东出资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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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法网提醒您,股东出资的条件有如下:
1.用于出资的股权必须是出资人合法持有的,并且可以依法转让;
2.用于出资的股权没有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例如已经被设立了质权的股权就不得作为股东的出资;
3.出资人以股权出资必须已经履行了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4.用于出资的股权已经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三、股东出资期限一般多久
股东出资时间的期限应当由股东协商决定,股东认缴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而且是可以变更的。具体的期限应当由所有股东约定。当公司的经营出现异常或者是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即使未到认缴的期限,也应当补足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