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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包括哪些方面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分为狭义当事人和广义当事人。狭义当事人仅指原告和被告;广义当事人还包括诉讼中的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称为原告。与原告相对的一方,被控侵犯原告权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称为被告。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是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他人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是第三人。不以自己的名义,而以他人名义进行诉讼的人,如诉讼代理人,不是民事诉讼当事人。虽然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但不受法院裁判约束,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如证人、鉴定人,也不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因不同的诉讼阶段和程序而有所不同。在第一审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称原告、被告;特别程序中称申请人。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上诉人、被上诉人。在再审程序中,适用第一审程序的,称原告、被告;适用第二审程序的,称上诉人、被上诉人。在执行程序中,称申请人、被申请人。
二、民事案件可以不出庭吗
民事案件可以不出庭。法律规定,民事纠纷的当事人能否不出庭,需依据案件的类型而定。如果当事人委托了律师的,当事人本人可以不出庭;但如果是婚姻的案件,当事人是必须出庭的,如果不出庭法院会拘传。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没有出庭的,法院可以依法适用缺席判决。
三、民事诉讼案件立案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案件立案条件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