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造成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鉴定伤残标准:
(资料图)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情况;
2.头部以及脸部具体受伤情况(严重的有眼球缺失、畸形、致盲等);
3.脊柱胸段的受伤、愈合及呼吸系统的具体情况;
4.颈部具体受伤情况(是否愈合畸形,是否影响呼吸功能);
5.腹部具体受伤情况;
6.盆骨部分具体受伤情况等。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原则有什么?
1.客观评定原则
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2.比照评定原则
遇有本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本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1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
找法网提醒,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本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几种方式?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两种方式:
1.要求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的介绍信,按介绍信上写明的鉴定机构去鉴定,这种方式便捷和有效,对方即使有异议也没有用。
2.自己联系鉴定机构,一般大型医院或医药大学都有鉴定中心,你自己去鉴定,这样的话,对方可能会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