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犯罪构成是如何的
网络犯罪构成如下:
1.犯罪主体;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它包括罪过(即犯罪的故意或者犯罪的过失)以及犯罪的目的和动机这几种因素。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
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客体是指计算机网络犯罪所侵害的,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4.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是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侵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表现为利用计算机实施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诈骗、教唆犯罪,网络色情传播,以及犯罪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等犯罪。
二、跨地区的网络犯罪由何地管辖
1.网络行为的目的地。
2.网络犯罪行为实施地。
网络犯罪行为须通过一定的计算机设备进行,应当以行为人为中心,以实施犯罪行为的设备为线索,认定犯罪行为地。行为人实施犯罪的计算机终端、服务器等设备是相对固定的,因此,行为人实施网络犯罪的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犯罪行为地。
3.网络犯罪行为结果地。
三、网络的犯罪的表现形式
找法网提醒您,网络的犯罪的表现形式如下:
1.网络窃密
利用网络窃取科技、军事和商业情报是网络犯罪最常见的一类。当前,通过国际信息高速公路互联网,国际犯罪分子每年大约可窃取价值20亿美元的商业情报。
2.制作、传播网络病毒
网络病毒是网络犯罪的一种形式,是人为制造的干扰破坏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的一种技术手段。
3.高技术侵害
这种犯罪是一种旨在使整个计算机网络陷入瘫痪、以造成最大破坏性为目的的攻击行为。
4.高技术污染
高技术污染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有害数据、发布虚假信息、滥发商业广告、侮辱诽谤他人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