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鉴定主要责任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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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主要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第五十二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二、医疗事故鉴定责任有哪些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三、医疗纠纷可以报警吗
1.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上报的义务,但是在某些条件下,医务人员可能会不上报。
2.作为患方及时向医疗机构科室负责人、向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投诉,有利于医疗机构及时了解并固定情况,也可以避免事后直接责任医务人员不按照实际情况上报,引起次生的其他纠纷。
3.患方还可以直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这样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在第一时间介入,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固定证据,同时也有利于患方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尽早处理纠纷。
4.现在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大多都设有专门的处理医疗纠纷的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也有利于保留、保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