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哪些交通事故不适用调解
不适用调解的交通事故如下:
1.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相关资料图)
2.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3.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二、交通事故调解书该怎么写
写交通事故调解书是,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2.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5.赔偿方式和期限;
6.调解终结日期。
找法网提醒,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
三、交通事故的调解程序
交通事故的调解程序是:
1.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2.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并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