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划分如何确定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划分如下确定的: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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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投保人这样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1.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报案;
2.保险人配合投保公司工作人员查勘、确认损失、修复残损物品;
3.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4.投保公司履行理赔义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三、交通事故受害方能否要求赔偿误工费
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找法网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