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制作交通事故调解协议
制作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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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5.赔偿方式和期限;
6.调解终结日期。
二、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签订后还可以上诉吗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签订后还可以上诉。公安交管部门调解赔偿,不是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间有限制吗
找法网提醒,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间有限制的,交通事故调解期限是一个月以内,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为十日;有关人员参加调解;由公安机关主持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