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终止条件是怎样的
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终止条件如下:
1.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继父或继母抚养的继子女尚未成年的情况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继子女接受继父或继母抚养,在生父母与继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生父母双亡的情况下,继父或继母要求解除与未成年继子女关系的一般不应允许;但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父母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归属,随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继子女被另一方生母或生父领回抚养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母已产生的拟制血亲关系自然解除。
2.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离婚时,受继父或继母抚养的继子女尚未成年的情况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以后,在法律上的地位与生父母子女完全相同,因此,继父或继母在与继子女的生母或生父离婚后,对继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3.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因离婚或生父母死亡而终止时。
4.继子女经生父母同意被继父或继母收养的情况。
二、过继子女要办理哪些手续
找法网提醒您,过继子女要办理以下手续:
1.过继双方先确定自身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4.过继后,依法办理户口登记。
三、继子女对继父母有没有赡养义务
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照顾、抚养、教育等义务的,则继子女应赡养继父母;
2.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没有尽到相关义务的,继子女可以选择不赡养。
原则上继子女与继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主要是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存在着抚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