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释放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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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释放需要什么手续,具体由看守所予以告知,各地看守所规定可能不一样。找法网提醒您,可参考《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罪犯服刑期满,看守所应当按期释放,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有代管钱物的,看守所应当如数发还。刑满释放人员患有重病的,看守所应当通知其家属接回。
二、拘役会有犯罪记录吗
拘役会有犯罪记录。犯罪记录即案底,具体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拘役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通常会留下案底。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超过一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拘役五个月算坐牢吗
拘役5个月算坐牢。拘役是指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一般在看守所实行。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