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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保全的财产能否使用
被保全的财产不能使用。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来进行财产保全,而财产保全是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此债务人不能使用被保全的财产。但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可以申请法院解除保全。
二、被执行人只有工资卡,法庭执行工资卡还用财产保全吗
找法网提醒您,被执行人只有工资卡,法庭执行工资卡不能用财产保全,因为工资卡是生活的基本保证。可以申请保全被诉讼人名下除工资卡以外所有的银行账号以及不动产。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还可以延期三个月。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三、房产被保全了可否再保全
房产已经保全了不可以再被保全。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但是可以轮候查封、扣押、冻结。也就是,房产被采取保全之后,不可以再保全,但是可以等先保全的时间过去之后,进行轮候保全。因此,房产已经被保全了不可以再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