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的工作时间怎么界定
工伤的工作时间如下界定的:不仅包括员工在工作场所的活动时间,还包括了其合理的往返于上下班路线之中,其中上下班途中包括在合理的范畴之内,工伤认定范围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什么时候批下来
工伤认定会在六十天内批下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4、15条中具体列举了职工认定为工伤的10中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种的,都认定为工伤。
三、工伤认定材料要几份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认定材料一般要三份,具体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书一般有正本三份,一份交给工伤职工本人,一份交给用人单位,一份劳动部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