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遗产继承手续如何办理的
【资料图】
法院遗产继承办理手续的流程为:起诉、审查、受理、开庭、调解、判决。
人民法院受理的遗产继承案件,是针对继承人无法达成一致继承意见,或者继承人达成一致意见后,需要通过人民法院调解确认的继承案件。人民法院办理继承案件与普通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一致。
二、遗产继承办理需要带的材料
遗产继承办理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
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产数额的证明文件。办理房产继承还须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调取《房屋信息摘要》。
3.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须详细写明死者的父母亲情况、配偶情况、子女情况,已死亡的人员可不写身份证号码。
4.其他证明文件,如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
三、遗产继承的方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找法网提醒,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