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案件诉讼费怎么收
民事案件诉讼费按照如下标准收费: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不同的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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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按照不同的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二、诉讼费包括律师费吗
诉讼费不包括律师费,部分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可向对方主张律师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而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显然,诉讼费不包括律师费。同时,诉讼费是法院收取的,而律师费是律师(事务所)收取的,所以诉讼费也不可能包括律师费。
三、撤诉的话要退诉讼费吗?
撤诉的话不一定要退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三十四条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找法网提醒您,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