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时应该如何处理债务问题
股权转让后债务由公司承担。
《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资料图】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二、股权转让在什么情形下无效
找法网提醒您,股权转让在以下情形下无效:
1.违反公司法关于现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股权转让需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方可转让,否则股权转让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违反公司章程规定。若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有限制性的规定,而已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违反了该限制性规定,则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3.违反特别规定。有些特殊性质的股权如国有股,法律对其转让有明确规定,若已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违反了该规定,则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4.侵犯了股权共有人的权益。若股权出让的股权为共有财产,而股权转让行为未经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则股权转让协议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三、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股权转让需要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签字;
3.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