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多长时间
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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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二、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由哪一个部门负责发出的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由人民法院负责发出的。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三、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怎么办
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怎么办:如果仅仅是威胁,建议立即报警,同时加强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