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哪些
【资料图】
准民事法律行为包括:
1.意思通知。
是指以一定的意愿为表示内容的行为。如承认的催告和拒绝、义务履行的要求和拒绝、要约的拒绝等。
2.事实通知。
是指通知对方或者公众一定客观事实为表意内容的行为。如股东大会召集公告、承诺迟到的通知、授予代理权的通知及指名债权让与的通知等。
3.感情通知。
是指以一定感情为表意内容的行为。如被虐待或被遗弃的被继承人对有遗弃或虐待行为的继承人的宽恕表示。
二、准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联系和区别
1.准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联系:
(1)二者都是当事人的表示行为;
(2)二者都需要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且只有做出表示才具有法律后果。
2.准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的效果是由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准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果则依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当然发生。
三、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找法网提醒您,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事实行为分别包括:无因管理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以及侵权行为、违约行为、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为等。
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不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等事实行为。
1.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民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3.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
4.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