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没有底薪怎么办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劳动合同没有底薪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二、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找法网提醒您,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如下: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
3.工作内容;
4.劳动报酬;
5.社会保险;
6.职业危害防护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一般多久给员工
劳动合同一般应该在建立劳动关系以后的一个月之内就发给员工,因为超过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的话,从第2个月开始员工理论上就可以跟公司索要双倍工资了。不过,法律上也没有规定公司必须要去先发一份通知书,一般都是直接跟员工签合同的。
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