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在世时由别人来担任监护人吗
父母在世时由别人来担任监护人是可以的。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由下列人担任监护人:
(资料图)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请法院裁决。不可以未经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
二、监护人可以辞任的情形有哪些
1.年满六十五周岁;
2.有疾病或残疾难以正常履行监护职责;
3.因照顾老人小孩或者患病配偶家务特别繁忙;
4.已经承担两个以上监护责任;
5.现役军人或担任政府要职公务繁忙等等。
找法网提醒你,这样既有利于减轻监护人的负担,又能尽量避免因监护人的原因使被监护人的权益受损。
三、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3.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
5.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7.代理未成年人进行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8.代理未成年人进行诉讼;
9.保证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共同居住;
12.公安机关汇报和请求帮助;
13.代为赔偿;
14.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