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中离婚条件主要有什么
法律离婚要具备如下条件:
(相关资料图)
1.协议离婚要具备已登记结婚、已订立离婚协议、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条件;
2.诉讼离婚要具备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主动提出离婚主张、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等条件。
二、什么情形下离婚少分或不分财产
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
2.《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重大过错。比如婚内出轨、遗弃孩子等等对离婚有重大过错的一方,这种情况不分基本不可能,在司法实践中少分的也很有限。
三、民法典规定的诉讼离婚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找法网提醒,《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