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限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之间的区别
无限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即不管债务人之间内部如何约定,但是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对债权人承担全部的清偿责任。如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合伙人应以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清偿债务,每一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都有清偿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就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向任何一个合伙人要求全部偿还。由于连带责任界定的是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所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就不存在连带责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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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带责任保证时效期间如何计算
连带责任保证时效期间的计算方式是: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三、连带责任的法定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连带责任的法定情形有下列几种: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8.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