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证据分为几种类型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刑事诉讼证据分为8种类型,具体如下: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证据证明力的规则
1.关联性规则;
2.补强证据规则;
3.传闻证据规则;
4.意见证据规则;
5.最佳证据规则;
6.自白任意规则。
找法网提醒您,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复印件。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内容的照片、录像。
三、刑事诉讼证据三性是指什么
1.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
2.真实性,是指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联系;
3.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