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诉讼费收费标准的了解与解读
【资料图】
民事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如下: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分区间按比例缴纳。不满10000元的每件交50元。
2.离婚案件按件收费,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每件50-300元,离婚案件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
3.知识产权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500-1000元。
4.劳动争议案件10元。
5.商标、专利、海事100元,其他行政案件50元。
6.申请公示催告100元。
7.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二、谁来承担诉讼费用
民事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败诉方不交诉讼费的后果
找法网提醒您,败诉方不交诉讼费的后果就是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执行局向败诉方发出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告知其交纳案件诉讼费用是其应当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该义务的,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比如将承担罚款、限制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名单或者拘留等责任。因此,败诉方应该及时履行交纳诉讼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