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多少年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的量刑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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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公款怎么报案立案
挪用公款罪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三、挪用公款的人死了会追究家人吗
一般情况下,挪用公款的人死了,是不会追究家人的责任的。因为法律是以个人为主体的,因此,挪用公款的人死了,也就不能再承担法律责任了。找法网提醒,如果挪用公款的人在死亡之前,没有把挪用的公款还给政府,那么家人仍然有可能被追究责任,因为家人可能会被视为共犯,或者家人的财产可能会被司法机关没收,以抵偿挪用的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