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金一般怎么规定
违约金一般的规定为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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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违约金赔偿标准是多少
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是不超过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在该范围的违约金是合理的违约金,而违约金超过该范围的,当事人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地予以增减。
找法网提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三、合同违约行为有什么情形
合同违约行为有以下情形:
1.拒绝履行。合同当事人拒绝履行合同又称毁约,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的情况;
2.不完全履行,又称部分履行,指当事人只履行合同规定义务一部分,对其余部分不予履行;
3.迟延履行,又称逾期履行,指当事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在合同未定期限的情况下,债权人要求履行后,债务人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也构成迟延履行;
4.质量瑕疵,是指履行的合同标的达不到合同的质量要求。对质量瑕疵,权利人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不正确履行,是指合同义务人未按合同规定的履行方式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