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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土地出让划拨的相关规定
国有土地出让划拨的相关规定是土地的使用者经过有关部门的依法批准以后无偿取得,或者是通过补偿安置的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啊关于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利。最大的特点就在于除了法定期限以外,一般是没有使用期限的。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找法网提醒您,一般国家机关的用地,或者是军事用地,或者是其他的公益事业用的情形,是可以依法取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这是由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属于无偿性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不需要支付土地使用费的。
二、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包括哪些内容
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包括了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等的方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三、国有土地的范围有哪些
国有土地的范围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国家依法没收、征收的土地;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荒地、山岭、滩涂、林地和森林、草原、水域所覆盖的土地;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土地;国有公路、铁路、学校或其他公用事业占用的土地;其他一切不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