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一、学生监护人签名写谁的名字
学生监护人签名应当写父母的名字。《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 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二、学生的监护人责任险有必要买吗
学生的监护人责任险不一定有必要买,监护人是针对于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而定的,而有的未成年祸精神病人,他们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时会做出意想不到的行为,发生一些不可预知的后果,因此购买监护人的责任保险是有必要的。
监护人责任保险是指由被保险人(学校或家长)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三、一般情况下学生在校老师是学生监护人吗?
找法网提醒你,一般情况下学生的在校老师不是学生监护人。有些家长习惯认为,送学生到学校学习生活,学校就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发生在学校内的所有事故,学校都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学校对此也经常是有苦难言。依据教育法律的规定,学校对学生承担的是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因此,学校不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从法律规定来说,我国民事法律明确了学校不能成为监护人,我国法律规定了监护人的产生资格,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成为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