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人监护人认定
精神病人监护人要按照如下方式认定:
(资料图)
1.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2.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3.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找法网提醒,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二、监护人的义务
监护人的义务是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在被监护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对其民事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有义务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有义务配合学校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有义务教育子女不单独外出,不做有危险的活动。
三、监护关系可以解除吗?
监护关系可以解除,解除监护关系有以下几种方式:
1.未成年人已达成年的法律事实或监护人、被监护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自动解除他们之间的监护关系,无须进行某种解除监护关系的法律形式;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的,或者侵害被监护人人身及合法权益的,则应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单位提起变更监护人的诉讼程序,撤消原监护人,重新指定监护人。